三是帮助受援单位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城市医疗机构在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受援单位加强科室建设,推广适宜技术,开展双向转诊,合作经营管理。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受援单位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做到以援为主,援建结合。
四是接收对口单位人员来长免费进修。参加支农的医疗机构每年至少接收5名所对口支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费用全免。要安排科室的业务骨干手把手地带教基层人员,使他们在进修期间能够大幅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是支援单位每年至少向受援单位派驻5名医务人员,可以是普通医师,最好是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也可根据需要派驻医技、护理等业务管理人员。派驻人员连续工作三个月后方可以轮换,由派出医院根据服务任务、需求灵活安排。凡个人不服从安排的,单位要给予高职低聘。
二是派驻医生要挑选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优秀医务人员。派驻医生要根据当地医疗技术力量,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服从受援医院的工作安排,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签订支援协议。对口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支援医院负责保证派驻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交通等费用,受援医院要为派驻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统一安排业务工作,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是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市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满一年的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医政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制订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每季度考核一次。支援工作结束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派驻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卫生局要对支援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好、存在问题严重的及时通报批评。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建立医师个人支农档案,派驻医师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并于季末的1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分报受援医院和本单位。受援医院和支援医院每半年向市卫生局报送一份书面总结。市卫生局按考核办法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具体内容包括:派出人员在受援医院工作情况,派驻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三不变政策落实情况,受援医院对派驻人员的评价情况,受援地区患者对派出人员的评价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