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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政发〔2008〕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二日

  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普洱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坚持统筹兼顾,以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为工作标准,与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长期以来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以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建设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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