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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银企合作的指导意见


  (五)企业要强化管理,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为构建良好银企关系创造条件。各企业要加强信用观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透明度,真实反映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状况,强化诚信意识。申请贷款时要主动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加强贷款用途的内部跟踪监督,确保信贷资金专款专用,认真履行信贷合同,主动与开户行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六)政府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与推动工作。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强服务和指导的针对性。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客观地向银行、担保机构介绍申请信贷支持的企业、项目情况,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争取金融更多更大的支持。要注意总结典型和好的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银行贷款过程中中介机构收费过高的问题。工商、土地、房产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为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七)建立健全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担保公司的组建步伐,完善运作机制,将担保公司建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运行规范的担保机构。市财政每年要争取在年初安排一定量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费用的补助和担保代偿损失补贴等,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设立担保机构,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要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运作行为,按照公司化、市场化的要求扩大筹资渠道和货币资金比例,建立管理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服务。

  四、重塑社会信用, 打造“诚信普洱”,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

  社会信用问题是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也是当 前影响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重视信用环境的建设,把信用环境建设提高到改善投资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在指导经济发展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维护金融债权; 市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要主动配合政府抓好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 合力打造“诚信普洱”。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 引导各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通过表彰一批优质信用企业,打击一批典型逃废债企业等手段来进一步净化信用环境,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到守信行列中来,推动社会信用环境的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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