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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副主任刘焕虎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地点在市交委运输处(河东区卫国道169号803室),邮编:300250,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市交委、市客管办等运输组织部门以及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河东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塘沽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铁路集团、公交集团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春运任务。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路段的养护,防止事故发生。要集中力量对车(包括地铁、轻轨)、船、飞机和运输设施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中,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转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要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要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公路主干线、较大的客运站和机场进出道路、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发生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缓解对交通的影响,尽快恢复交通。
  三、科学安排运力,满足运输需求
  各运输部门要认真研究客流变化规律,针对今年的特点,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当增加线路,提高车、船、航班密度,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铁路、民航、公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科学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联运,充分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灵活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掌握农民工流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交通部门,以便安排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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