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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8〕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以下简称产业区)具有的“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三大国家级品牌的独特优势,建立起全国一流的“动静脉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促进我市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产业区的组织领导。成立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杨栋梁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志强、静海县县委书记孙文魁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建委、市农委、市信息化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路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协调产业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产业区加快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静海县人民政府和产业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
  二、搞好产业区各类发展规划。市有关部门应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帮助产业区编制循环经济、总体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规划编制应注重前瞻性、导向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引导产业区加快发展。
  三、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为实现再生资源利用产业的有序和规模化发展,集中治理该产业的环境污染,全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原则上向产业区集中,其他区县(含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再集中布局此类产业。
  产业区周边地区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要统一进入产业区生产经营,依法取缔产业区周边地区的区外非法拆解企业,彻底解决产业区周边地区露天焚烧拆解废弃物和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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