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州劳动保障局
2.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主办单位:州民政局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主办单位: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率和筹资、保障水平。根据省总体安排,制订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开展医改试点。
主办单位:州卫生局
(四)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围绕“一个突出、两个一批”,进一步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深化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逐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难问题。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功。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
主办单位:州科技局
(五)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1.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普九”进程,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理顺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主办单位:州教育局
2.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规定多渠道增加普通高中经费的投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主办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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