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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怒江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按“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林业经营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现代林业服务体系。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加强森林管护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

  主办单位:州林业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1.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

  2.建立健全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加强合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完善调处机制,解决承包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主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四)深化农村其他各项改革

  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主办单位:州粮食局

  2.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发展壮大,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健全运作机制,实现规范化运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垦资源、产业、规模、科技和组织等优势,进一步加快农垦经济发展,全面推动云南农垦“二次创业”。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

  3.推进供销社改革。

  主办单位:州供销社

  五、以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探索州以下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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