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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1.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工作任务:要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具体负责)

  2.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工作任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强化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配套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对财务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治理。(州农业局、州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州发改委具体负责)

  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工作任务:落实部门指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州农业局、 州发改委具体负责)
  (四)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

  工作任务: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清理规范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州政府纠风办 、州监察局具体负责)

  (五)认真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工作任务: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合理的高额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审计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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