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08〕4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县人民政府以及纠风专项治理任务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州政府纠风办(联系电话:3626907)。州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全州纠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纠风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作如下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和监督,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规范全州教育收费。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并与教学、教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以德治校、依法治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具体负责)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2008年,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重点解决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挂号难、看病难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督,规范诊疗行为;强化医疗广告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决杜绝国家公益医院对内部科室定收入指标和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促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工作,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保证政府配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州卫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具体负责)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