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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连政办发〔2008〕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巩固和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前期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现根据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当前工作实际,就做好下一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保组织体系建设。各县区要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安排,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形成稳定有力、上下贯通的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在乡(镇)、村两级。县、乡(镇)要做到有工作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二、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在继续做好种植业水稻、小麦、玉米,畜牧业能繁母猪、奶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将农业保险的试点险种逐步扩大到棉花、蔬菜、花卉苗木、生猪等。2009年小麦、玉米、水稻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能繁母猪、奶牛参保率要达到100%;2010年小麦、玉米、水稻、能繁母猪、奶牛参保率都要达到100%。
  三、加强财政资金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资金的测算工作,编制预算,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对于省级未及时到位的财政补贴资金,要积极联系沟通,争取尽快补给到位。
  四、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各项资金归集要及时,管理要规范,封闭运作,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业保险,严禁截留挪用。管理费用提取要到位,分配使用向乡(镇)、村两级倾斜。
  五、加大审计监管力度。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投保、出险及理赔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督查会,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每年组织一次农业保险专项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坚持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放在首位,针对赔付中出现的效率低,手续繁杂,赔付时间长等问题,各县区及保险公司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简化、优化操作流程,着力提高报损、定损到赔付全过程的工作效率,保险赔款支付要全部实行“一折通”,减少中间环节,要根据不同险种及农牧业的自身特点,制定限时办结制度,从出险到农民拿到保险赔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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