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淄博圣洁脑科医院等14处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的批复
(淄卫字[2008]316号)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医疗单位:
报来《关于淄博圣洁脑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的请示》(桓卫发[2008]129号)、《关于山东大众医院等4家医院变更名称的请示》(张卫字[2008]125)、《关于临淄仁学康复医院变更为临淄仁学医院的请示》(临卫发[2008]150号)、《关于淄博市红十字会血液病医院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请示》(川卫发[2008]109号)、《关于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的请示》(淄昌院字[2008]37号)、《关于淄博市红十字骨病医院名称更名为淄博宝华中医医院的请示》(淄红骨字[2008]39号)、《关于淄博颜神腰腿痛专科医院更名为“淄博颜神医院”的申请》(颜神腰专医政字[2008]32号)收悉。依据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同意:
淄博圣洁脑科医院更名为淄博圣洁医院;
淄博肛肠医院更名为淄博少海医院;
桓台县骨伤专科医院更名为桓台县骨伤医院;
桓台县红十字会整骨医院更名为桓台茂杰整骨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肾病医院更名为桓台庆法医院;
山东大众医院更名为淄博大众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赢和中医医院更名为淄博赢和中医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博爱医院更名为淄博博爱医院;
张店盛传亮肛肠医院更名为张店盛康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血液病医院更名为淄博延强医院;
临淄仁学康复医院更名为临淄仁学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昌国医院更名为淄博昌国医院;
淄博颜神腰腿痛专科医院更名为淄博颜神医院;
淄博市红十字会骨病医院更名为淄博宝华中医医院。
望你们加强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