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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3.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投资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投资形势。
  九、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顶岐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统计局。联系科室:核算科
  3.组成部门(24 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总台(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人民银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2.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3.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4.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调度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问题。
  2.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围绕服务业主要产业发展指标、运行情况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制度。适时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会,交流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分析预测主要行业发展趋势。
  4.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
  十、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刘有先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质监局。联系科室:标准化科
  3.组成部门(20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总台(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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