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六、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林建宁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联系科室:规划调研科
3.组成部门(28个):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外办、市侨办、市物价局、市广电总台(局)、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旅游统计制度、旅游产业发展考核、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等工作;
3.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度假载体,扶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
4.协调有关方面,提升淄博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区域合作,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的建设;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重大问题。
2.旅游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七、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周连华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建委。联系科室: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3.组成部门(12 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