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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3.文化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六、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林建宁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旅游局。联系科室:规划调研科
  3.组成部门(28个):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外办、市侨办、市物价局、市广电总台(局)、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旅游统计制度、旅游产业发展考核、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等工作;
  3.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度假载体,扶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
  4.协调有关方面,提升淄博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区域合作,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的建设;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重大问题。
  2.旅游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七、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周连华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建委。联系科室: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3.组成部门(12 个):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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