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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怒政发〔2008〕5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九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州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为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保证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建立人民满意政府,结合州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政务督查工作是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开展督促检查,是推动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是我们一贯坚持的领导作风、领导方法和优良传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和党的思想路线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转变作风,抓督查,促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政府督查工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政府权威、强化工作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各级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能力,从而推进怒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再正确的决策、再好的工作部署,不落到实处,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再好的蓝图,再周密的规划,不落到实处,也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实践证明,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狠抓落实的结果;所存在的许多不足,也是抓而不实的恶果。开展政务督查工作,是确保决策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丰富完善决策的重要过程。面对我州新的历史时期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特别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政务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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