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至2008年度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黑河市2007至2008年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及其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工作督导评估方案》(黑市政教督字〔2008〕8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深入各地,对2007至2008年政府教育及其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爱辉区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范玉新等11名同志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上述先进个人的奖励由当地政府按照黑河市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奖励标准予以发放。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把成绩作为今后奋斗的起点,继续发挥模范作用,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加努力工作,再立新功。
附件:黑河市2007至2008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黑河市2007至2008年度县(市)区
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1.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
爱辉区人民政府
2.“两基”工作接受“国检”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
3.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安市人民政府
孙吴县人民政府
4.先进县(市)区教育局
五大连池市教育局
5.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爱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6.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嫩江县高级中学
7.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五大连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先进个人名单
范玉新 北安市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王彦杰 爱辉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爱华 五大连池市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郭 宏 逊克县政府副县长
方 晓 嫩江县政府副县长
李艳梅 孙吴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