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11号),为了充分发挥地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现就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感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而提出的“四大攻坚”之首。我省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是节能减排的内在要求,也是扩大就业和增加地方财力的现实选择。税收政策是国家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地税部门在支持服务业发展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服务业发展对地税工作的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为了便于纳税人掌握和运用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便于基层税务干部掌握和落实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局已组织有关人员,对应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的18个重点领域行业,对现行适用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类,编印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现行财税政策汇编》,在4月份税收宣传期间免费向纳税人发放,并在山西地税网站公布。各级地税机关要以《支持服务业发展现行财税政策汇编》为蓝本,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辅导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政策,确保政策及时快捷地宣传到位,让广大纳税人知晓会用。要组织地税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原原本本地掌握政策内容和减免税办法,进一步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水平。
三、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