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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黄兴国 市长
  副组长:
  杨栋梁 常务副市长
  成 员:
  杨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朱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启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志强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福刚 市财政局局长
  王伟生 市审计局局长
  王春珍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尹耀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薄 云 市经委副主任
  施振津 市商务委副主任
  周剑琴 市教委副主任
  陈养发 市科委副主任
  马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秀英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鲁承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连选 市建委副主任
  李爱国 市市容委副主任
  戚荣林 市交委副主任
  刘平安 市农委副主任
  王天生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向前 市审计局副局长
  蔡云鹏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赵恩海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常洪友 市农业局局长
  钱长龙 市政府行政审批办主任
  张锐钢 市滨海委副主任
  莫会松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齐龙云 市林业局副局长
  石季壮 和平区副区长
  江 洺 河西区副区长
  吴 挺 河北区副区长
  曹国安 河东区副区长
  郭建勋 南开区副区长
  卢志永 红桥区副区长
  尚斌义 东丽区副区长
  赵仲华 津南区副区长
  于之河 西青区副区长
  薛 辉 北辰区副区长
  刘玉友 塘沽区副区长
  邹俊喜 大港区副区长
  肖 松 汉沽区副区长
  李学鹏 武清区副区长
  李连元 宝坻区副区长
  王亚明 静海县副县长
  靳宁生 宁河县副县长
  卢金生 蓟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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