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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培育安全技术职业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和有关安全生产协会学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建立1000名由安全技术专家、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市安监局、市科委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安”工程建设,到2009年底,基本实现市到区县(自治县)和部分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建立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组建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市安监局、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培育安全科技产业体系。全面启动建设重庆安全科技产业园,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打造成为中国西部安全产业基地,培育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增强防范事故灾难能力。(市安监局牵头,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人民政府配合)
  (九)强化安全文化保障措施,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丰富“安康杯”、“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举办1―2次大型安全论坛或展览;在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加挂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牌子,在重庆消防文工团加挂重庆安全生产艺术团牌子;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予以公开曝光。(区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文化广电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实施)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在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加大安全工程高等学历教育力度。依托相关高校创办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以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基础平台,实施“关小扶大”,整合全市现有92家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探索安全技术培训集约化模式,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实施考培分离制度,组建市安全技术考试考核中心和实训基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推动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区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实施)
  (十)强化监察执法保障措施,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监察执法职能,代表本级政府对同级行业专项安全监管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察监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察执法;各级行业专项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实执法力量,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对安监人员的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制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区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实施)
  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建立起“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动一致,依法行政,定期碰头,情况互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区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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