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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就业
  在春节后农民工返城高峰和夏秋农忙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主要在农民工集散地和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中加大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对非法经营的要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以书面审查为主,全面启动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
  (一)今年第二季度,提请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对网格化执法责任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逐户核实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建立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用工守法情况档案,做到用工底数清、守法情况明。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
  (二)继续抓好煤矿劳动用工治理整顿工作。连续三年的煤矿劳动用工治理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一部分煤矿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变更不及时、职业培训不到位、工伤保险没有全覆盖等问题。今年要继续以抓好煤矿劳动用工治理整顿为重点,同时推进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工行业劳动用工的治理整顿,巩固三年来劳动用工的整顿成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这项整顿工作纳入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全面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工作中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工行业的劳动用工治理整顿。在各项执法检查中采取分级管理,责任落实,逐级督查验收各负其责的办法,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按照管辖分工,加大对下级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督查中发现的渎职、失职问题,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得力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煤炭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推进九项整顿内容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对煤矿业主、矿长和企业劳资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煤炭生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工资拖欠的监察力度。要针对我省部分餐饮、零售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不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问题,继续开展工资支付和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专项检查活动。建立健全欠薪保障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拖欠工资的监察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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