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劳社厅函[2008]67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为配合开展好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推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根据全国和我省的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全面促进各项劳动保障惠民工程的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实施惠民工程的各项要求,继续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以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进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全省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就业歧视行为的专项行动,净化就业环境,促进公平就业,同时提请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统筹规范城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实现劳动合同签订“三年行动计划”和非公经济参加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的工作报酬权、社会保险权等劳动保障权益。为此,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执法模式,推进“网络化”监管新经验
各级要继续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内部调剂或者公开招考等方式,充实市县和乡镇、街道基层的劳动保障执法力量,按照统筹城乡劳动用工监管,实施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在城镇的社区、农村的村委会和大型用人单位聘请劳动保障监察联络员,开发利用社会公益岗位聘请劳动保障协查员,形成专群结合的执法网络。各地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和“网格化”执法的新执法模式,按照分级负责、专群结合的原则,将管辖地域分片包干,落实监管责任人,实施劳动“网格化”执法,同时要加强信息技术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支撑力度,实现本级劳动保障信息共享,实施动态监控。并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劳动用工信息共享系统,提升管理手段和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