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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杭教办高中〔2008〕8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
  2008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安排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2009年1月20日结束,1月21日起放寒假;下学期于 2009年2月10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1日起正式上课,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
  二、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就本学期的结束工作、寒假安排和下学期的开学工作,对所属中小学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检查,抓好落实。
  三、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等工作。放假前要及时与家长、社区和有关单位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的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
  四、认真做好假期有关教育引导工作。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重点要教育学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去的场所。特别要强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实习的安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外出活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教育师生远离“毒、赌、黄”,过一个文明、愉快、安全的寒假。
  五、妥善安排师生的寒假休息和活动。寒假期间,学校要保证师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超前上课(包括以校外教育机构的名义),继续做好学校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学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参加学习、进修、备课等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第二课堂”、“阳光体育”、读好书和征文等活动。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的管理,要加强实习安全教育,保证实习学生在春节期间有必要的休息时间。杭师大附属中学要妥善安排好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假期生活和节日活动,让新疆班的同学们在杭州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春节。中策职校和旅游职校要认真做好四川青川学生回家探亲和按时返校的交接等工作,确保他们平安回家和按时返校学习。
  六、认真做好假期校园管理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各校要安排好假期干部和教职工的值班工作(直属学校值班名单、值班电话和传真,于1月20日前报我局人事处),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做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要做好学校用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严格用电用火制度,严防用电设施的超负荷运转,保证水电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要做好校舍安全工作,特别是做好室外自行车棚、树木等的抗风雪预防和清扫工作;开学前,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和饮水机的消毒工作。各校要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下学期学生报到缴费时,要严格按规定规范收费。开学初,我局将组织进行直属学校开学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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