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监察,确保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要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依法规范、高效优质、民主透明和清正廉洁的政府部门。适时展开对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在行政和业务活动中履行职责、办理公务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劳动保障厅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和《省劳动保障厅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行政审批审核、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干部提拔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技工学校招生、工程建设、定点药店、医疗机构资格认证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五)以制度创新为重点,继续加大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逐项完善监督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审批,真正落实“内转外不转”的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时限,积极为实行电子政务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二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予以严肃查处。三是要落实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落实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定期交流等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四是要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建立起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从解决行政审批权力的运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及权、钱、人为重点的规范管理,从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五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厅党组亲自抓,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劳动保障厅政务公开办法》,认真落实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的处室和单位一个都不漏,应公开的内容一项都不少,使公开项目具体化、标准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向更深一层推进,达到透明内部工作,规范办事行为,方便服务社会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以创建“三优”服务窗口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大整改和明察暗访的力度,及时纠正政风行风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努力实现省厅提出的各项工作在同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部门中名列前茅的目标要求。要坚持不懈深入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今年要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内容,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加强窗口“四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行为和纪律要求,不断完善在改善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措施,不断深化创建活动。要克服“重表彰、轻建设”的倾向,要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的成绩,在创建方式方法上有新的举措,在创建规模上有新的扩展,创造有劳动保障部门特色文化的服务品牌。通过组织交流、参观等形式,开阔视野,增强优质服务意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省厅在下半年将有重点地对获得先进窗口的单位进行抽查和暗访,如发现有降低标准、服务质量差的要亮“黄牌”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效果不好的,将作摘牌处理。各市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单位要有重点地帮助指导创建工作相对落后的地区,使这一活动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协调、平衡、稳步地向纵深发展,培养出一批高质量的、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 的先进典型,全面提升“三优”文明窗口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