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2008年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一是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办法,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二是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坚决纠正国有企业重组转制和关闭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做好职工补偿、社保接续、移交社会管理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纠正医保范围内医疗医药消费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防止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对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各种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给予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四是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基金安全和基金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把规范基金管理、加强基金监督、严肃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协调组织有关方面从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入手,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解决好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从机制、体制上加强防范和治理,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坚决纠正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违纪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培训发证。认真清理和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设置、发放、职业资格培训、收费等工作,改革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有效遏制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考试太乱、证书太滥的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对举报案件的查处。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查处案件的职能,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和查处,重点查处科、处级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非法聚敛财物等方面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贪污、挤占、挪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谈话提醒,加强教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持原则,严肃查处;对反映的问题,也要及时澄清,保护干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