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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山西省劳动保障厅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晋劳社厅发[2008]43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就2008年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劳动保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加强对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情况的监督监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又快又好地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对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的监督监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障。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督促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实施“四大攻坚”,强化“四大支撑”,抓好“五大惠民工程”和“十项承诺”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保体系、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完善和落实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企业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等事关民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劳动保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保护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兑现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中“在就业方面,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劳动者创业就业10万人;培训新型农民1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任务的完成。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位,将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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