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监察室牵头,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配合落实。
(二十六)以窗口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劳动保障系统的行风建设。强化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指导,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在全系统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站(所)深入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
此项工作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配合落实。
(二十七)集中力量对举报案件的查处。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查处案件的职能,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和查处,重点查处科、处级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非法聚敛财物案件;贪污、挤占、挪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高办案水平,严肃党纪国法,教育党员干部。
此项工作由监察室牵头,人事教育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机关党委配合落实。
(二十八)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制,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逐步建立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防止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
此项工作由规划财务处牵头,监察室及厅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合落实。
曹慧昌同志受厅长委托,协助厅党组书记、厅长抓好分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的法制处、农村保险处、农民工工作指导协调处、省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劳动保障事务中心、省劳动保障培训指导中心、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二十九)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挤占、截留、挪用、侵吞和浪费保险基金。
此项工作由规划财务处牵头,农保处、省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三十)加强对金保工程建设中工程的管理,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此项工作由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牵头,规划财务处、办公室、监察室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