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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推行政(事)务公开的情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办事规则,有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结果反馈。
  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问题。
  4、落实服务规范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公开承诺制度,有无承诺失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坚持客户至上、文明服务,有无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强制服务收费或搭车收费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5、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有无违反财经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
  6、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有无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机构,有无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措施;有无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有无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渠道和机制。年度内有无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是否及时查处和纠正。
  劳动保障系统评议重点:行政机关要放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上,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不廉洁、不公正的问题。执法监督机构要放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上,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履行职责,正确理解、把握、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政策,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以及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热点难点问题。窗口单位要放在提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和提高服务水平上,争创“三优”文明窗口,通过“首问”、“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自觉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排忧解难,切实解决服务不到位、承诺不落实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三、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政风行风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各单位行评办组织协调,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与新闻媒体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条块紧密结合和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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