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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45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在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决定。现将《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劳动保障厅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一日

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展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08年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就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全系统的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的贡献,努力实现在全省24个社会经济管理部门评议中名列前茅的目标任务。
  二、评议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范围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所。重点是与广大职工群众关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包括: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审批窗口、社会保险各类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技能鉴定机构、信访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窗口单位。
  评议的主要内容:
  1、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完成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把省委、省政府承诺要给百姓办好的10件实事中“在就业方面,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劳动者创业就业10万人;培训新型农民1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的目标,进行合理分解,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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