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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北崂路项目(广华·东山峰景)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北崂路项目(广华·东山峰景)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价格〔2008〕284号 2008年12月23日)


青岛广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崂路项目(广华·东山峰景)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建议》(青广华字[2008]038号)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住宅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核定如下:

序号

项目

物业服务等级
  (或类别)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一、

物业服务费

   

1

综合管理服务

四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10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四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8

3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三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30

4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三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10

5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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