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着眼全国市场,依托陇海兰新旅游合作体,以城市“串联”专列游的方式,推进新欧亚大陆桥沿线省市的合作,共推“丝绸之路游”、“中国西部游”。
(十)与法门寺旅游文化景区联手,推出以佛教文化为主题的宗教系列旅游产品。
(十一)鼓励旅行社、景区面向本地市民推出休闲系列产品,进一步丰富“幸福生活天天游”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推出诸如踏春赏花、采摘品尝、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游西安看新貌等群众自主性强、参与度高、系列化的旅游新产品。
(十二)促进航空公司、主要旅行社、景区(点)和宾馆饭店携手,面向市场推出主题广泛的旅游包价产品。
(十三)利用西安-台北直航的契机,面向台湾市场推出寻根拜祖游系列产品。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四)实行旅游结汇奖励制度,旅游企业每结汇1美元,给予0.1元人民币的奖励。
(十五)对组织入境游、国内游成绩突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对旅游企业2008年和2009年市级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
(十七)旅游企业广告费支出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的额度提升至15%。
(十八)在黄金周、小假日等假日(计29天)期间,市属各公路收费站免收通行费。
(十九)鼓励市属主要旅游景区(点)实行门票优惠,对于半价优惠的旅游景区(点)市财政按照门票原价20%给予补助。
(二十)调研论证在全市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具体措施。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时限,除文中明确规定之外,统一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相关部门根据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2008年12月2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市2009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支持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工业投资力度
(一)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机遇,2009年一季度再筛选、上报至少70个工业建设项目。
(二)全面落实争取中、省工业项目需要地方配套的资金。
(三)用好工业专项准备金,加大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支持,保证项目按时投产、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