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明电〔2008〕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张家界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26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上旬在全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全市统一领导、辖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5日)。
1.主要任务: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切实督促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