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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的通知

  1.1.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准备事项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分别在已通过业务、技术测试的各家证券资金结算银行开立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该账户用于网下申购资金的收、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系统内开立单独的一个核算总账户,该账户用于全部配售对象申购资金的存放。结算系统再按“每个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发行证券股票代码”的方式为每个配售对象建立专门的明细核算专户。
  1.1.5中国证券业协会准备事项
  中国证券业协会接受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证券账户、银行账户的日常报备及维护其网站信息。
  向上证所提供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相关数据。
  1.2配售对象相关信息的提供
  主承销商从申购平台获取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据此确认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信息,并于累计投标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5时前通过上证所申购平台向登记结算平台提供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以及股票代码等相关信息。其中股票代码和证券账户相同的应只有一条记录,如出现多条记录,则第一条记录有效。
  登记结算平台自动核查申购平台转发的配售对象证券账户的代码有效性,将核查结果反馈主承销商,然后将证券账户代码有效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及主承销商网下发行募集款收款银行账户提供结算银行。
  1.3发行人、主承销商发布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刊登发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证券的股票代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在指定结算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结算银行联系电话、传真、主承销商证券网下发行募集款收款银行账户以及配售对象注意事宜,主要为:
  各配售对象在累计投标询价阶段办理资金划入时,需将网下发行申购款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在申购款银行付款凭证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其申购证券账户及股票代码,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

第二章 初步询价及申购



  2.1初始询价阶段
  2.1.1询价对象初始询价
  询价对象利用CA证书登录“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模块”,完成初步询价报单,具体要求另见上证所有关通知。
  2.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确定询价区间(累计投标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确定询价区间,于累计投标询价开始日日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价格区间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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