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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新股网下发行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制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制定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08年1月24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指南

目录

  第一章 业务准备事项
  1.1相关参与方准备事项
  1.1.1主承销商、证券发行人相关申请、委托事项
  1.1.2证券结算银行准备事项
  1.1.3上证所准备工作
  1.1.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准备事项
  1.1.5中国证券业协会准备事项
  1.2配售对象相关信息的提供
  1.3发行人、主承销商发布发行公告
  第二章 初步询价及申购
  2.1初始询价阶段
  2.1.1询价对象初始询价
  2.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确定询价区间(累计投标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
  2.2申购阶段
  2.3申购数据的提供
  第三章 资金代收代付
  3.1资金入账
  3.1.1配售对象划付申购款
  3.1.2资金入账及合规性审查
  3.1.3对配售对象进行到账确认及催款
  3.2资金到账情况的提供
  3.3验资及确定配售结果
  3.3.1主承销商组织验资
  3.3.2主承销商确定配售结果
  3.5退款
  第四章 股份登记
  4.1股份登记
  4.1.1证券登记与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
  4.1.2登记数据的传送
  第五章 其他
  5.1特别需求
  5.2股票网下发行相关登记结算数据接口指引

第一章 业务准备事项



  参与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的主承销商、获得网下发行电子化结算银行资格的证券资金结算银行、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询价对象、证券发行人等相关参与方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开展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相关参与方准备事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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