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应对严寒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民办发〔2008〕62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最近,全国部分地区及本市气温骤降,天气严寒,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最大程度降低严寒天气危害影响、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切实加强应对严寒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人群,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生活正常。
二、要履行职责,安排好各类对象生活
要主动加强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对桥洞等流浪人员散居点的巡查,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不冻着、饿着一人。要了解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严寒天气下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将救助金、抚恤金、节日补助等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要认真关心好“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纯老年人家庭及高龄老人,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各级福利机构、军休优抚机构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消除隐患,落实预案,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军休优抚对象的安全。同时,改进方式,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社区服务热线、社区助餐点等为民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服务面,满足群众需求。
各直属救助机构、福利企业、殡葬单位要积极做好设备检修,做好应急工作,确保有效、正常运行。
三、要发挥基层和社会力量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居(村)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居(村)民的优势,发动社区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帮助社区困难群众、老年人应对严寒天气,动员各方力量,确保他们安全度过严寒天气;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邻里关爱、守望相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