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一般
| 违反强制性标准,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20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并处30万以上40万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并处4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2
| 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情况下,擅自施工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一般
| 擅自施工的,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擅自施工的,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30万元的罚款
|
严重
| 擅自施工的,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并处30万以上40万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擅自施工的,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并处4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
3
|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 一般
| 发现通知后及时改正,补办
| 限期补办,处20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
|
严重
| 发现通知后仍拒绝改正,补办
| 限期补办,处3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4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 轻微
| 工程尚未实施,发现后及时改正
| 责令立即改正
|
一般
| 发现后及时改正,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20万以上25万以下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25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30万以上40万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4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
5
| 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 一般
| 经告知后及时制止的
| 责令改正,处合同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罚款
|
严重
| 在告知情况下仍进行的
| 责令改正,处合同价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6
|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造成质量事故的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还可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 一般
| 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 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
严重
| 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警告,对项目法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责令停业整顿
|
特别严重
|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项目法人暂停资金拨付;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取消其2-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7
| 从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修改设计的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
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 一般
|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尚未实施及时改正的
| 限期改正,警告
|
严重
|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已实施
| 限期改正、给于警告,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
8
|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 一般
| 违反强制性标准,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10万以上17万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17万以上24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8
| |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特别严重
| 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处24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
9
|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 一般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尚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10万以上17万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17万以上24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特别严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24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0
|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 | 一般
| 工程已实施,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并处10万以上17万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17万以上24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24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
|
11
|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一般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未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的罚款
|
较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并处10万以上17万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 责令改正,处17万以上24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1
| | | 特别严重
| 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处24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
|
12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轻微
| 违法行为轻微发现后及时改正
| 责令改正
|
一般
| 工程已实施,但未出现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合同价2%~2.5%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合同价2.5%~3%的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
| 责令停业整改,并处合同价3%~4%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 根据情节提请相关部门降低或吊销资质,并处合同价4%的罚款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3
|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
| 工程已实施,但未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2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或吊销资质
|
14
| 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 一般
| 工程已实施,但未出现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 责令停业整顿,处20万元罚款,提请相关部门降低或者吊销资质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5
|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
| 不影响使用的
| 责令改正,处10万罚款
|
较重
|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使用
| 责令改正,处10万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 不能正常使用
| 责令改正,处1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
16
|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一般
| 存在弄虚作假,但未实质降低工程质量的
| 责令改正,处50万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工程质量下降的
| 责令改正,处50万以上70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70万以上90万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9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7
|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 一般
| 工程未实施,尚未出现质量问题
| 责令改正,处50万罚款
|
较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的
| 责令改正,处50万以上70万元以下罚款
|
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70万以上90万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工程已实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
| 责令改正,处9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提请相关部门降低或者吊销资质
|
18
|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
| 一般
| 有隶属或利害关系,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 责令改正,处5万以上7万以下罚款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18
| 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严重
| 有隶属或利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 责令改正,处7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19
| 工地临时试验室不是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设立
| 1、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2、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 一般
| 未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不符合规定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情节严重的
| 警告,限期整改 ,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20
| 试验检测数据不客观、不公正、不准确
| 一般
| 试验检测数据不准确、不客观、公正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情节严重的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21
| 未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保体系
| 3、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4、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
5、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一般
| 未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保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情节严重的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22
| 仪器设备未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 一般
| 部分非常用仪器设备未及时定期检定与校准仪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主要仪器设备未检定与校准仪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23
| 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
| 一般
| 检测机构未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样品管理不善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造成质量事故不可追溯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24
| 未建立健全档案制度
| 质监机构不再委托其承担检测业务。实际能力已达不到《等级证书》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应当给予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质监机构应当视情况注销《等级证书》或者重新评定检测机构等级。
| 一般
| 未建立档案制度,不完善、齐全,原始纪录和试验检测报告不规范的
| 警告、限期整改
|
严重
| 情节严重的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
25
| 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第五十条 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应当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
| 一般
| 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
| 警告,限期整改
|
较重
| 情节严重的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公示
|
序号
| 违法种类
| 法律依据
| 违法
程度
| 情节与后果
| 处 罚 幅 度
|
25
| | 以公示,直至注销考试合格证书。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
| 严重
| 情节严重,造成质量事故的
| 警告,限期整改,列入违规记录并公示,直至注销考试合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
26
| 对单位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一般
| 单位违法情节为一般的
| 责令改正,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六以下的罚款。
|
较重
| 单位违法情节为较重的
| 责令改正,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 单位违法情节为严重的
| 责令改正,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以上百分之八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单位违法情节为特别严重的
| 责令改正,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八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