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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治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治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姜治莹兼任长春市行政学院院长;

  殷丽侬兼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

  祝业精同志担任的长春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宋学观同志担任的长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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