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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宣肇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宣肇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宣肇东同志担任的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宋 双同志担任的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延斌同志担任的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向超同志担任的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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