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丛洪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丛洪深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本喜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刘玉新同志前);
刘芝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柳宝祥同志后);
张俊先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张发文同志后);
贺兴国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主任。
免去:
管树森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孙英利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