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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表2:
  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行业名称

 

行业代码

 

所处的流域

 

行政区划代码

 

项目起止时间(年/月)

 

企业性质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项目申报理由和必要性(限150字)

 

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工艺方案(配置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指标(限200字)

 

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

 

项目预期效益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

 

可研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资质

 

环评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

 

近三年排污费缴纳情况

万元

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中央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填写)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财政部门意见(中央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填写)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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