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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坚持送货上门,对一次团购10台件以上、送货到家公路里程50公里以内的,48小时内免费送货上门,不通公路的送货到所在村,同时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
  8.积极开展宣传。配合县商委、财政局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制订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要提前向县商委报告。
  (四)其它部门单位主要任务
  县工商局负责维护家电下乡工作购销秩序;县质监局负责产品的质量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进入家电下乡体系;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家电下乡所涉及的治安消防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纪律检查;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审计监管;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发票的使用和监管工作。各乡镇要加强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销售产品供应、兑付补贴等问题。其它部门也要切实履职,全力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实施。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商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印发),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同时将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力协调配合。家电下乡工作是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县商委、财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级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配套联动,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做到心系农民、情系农民、服务农民,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商委要会同宣传部制订统一的宣传方案,《今日彭水》杂志社、县电视台要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地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价格、产品的补贴标准及程序等向社会公告,让农民了解政策,真正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
  (四)组织产销衔接。县商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向中标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同时协调好企业及销售网点间的关系,帮助中标企业解决具体问题。
  (五)加强信息互通。县商委、财政局次月5日前向市商委、财政局对口报送上月统计数据、进展情况、经验和推广效果,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书面上报。县财政局填报《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排及支付情况统计表》;县商委填报《重庆市家电下乡销售情况统计表》、《重庆市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承担我县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企业名单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轻商业公司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重庆渝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通讯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欧凯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超迪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2: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


 中标企业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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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企业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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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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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企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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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 售 网 点 明 细


 

网 点 名 称

与企业关系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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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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