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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要求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必须设专用回风巷。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矿井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矿井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场所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二、“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鉴于我省高瓦斯矿井数量少且生产规模小的实际情况,要求高瓦斯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确保抽放设备运行正常,实行老空区抽放、边抽放边开采等多种措施相结合,把煤层中瓦斯最大限度地抽放出来,降低瓦斯含量。

  三、“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各煤矿(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各矿井要借鉴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效做法,瓦斯传感器必须定期调校、及时更换,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要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矿井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通告矿调度室,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各矿井必须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立即撤人,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四、“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各矿井必须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细化,层层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法人代表、下至每个作业人员,都要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各矿井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瓦斯治理和安全管理常抓常新、科学有效;各矿井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治理、从严要求,坚决惩处“三违”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行互相监督、群防群治;各矿井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限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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