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动跨国并购、境外上市及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招商工作。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演变,跨国并购和企业境外上市工作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面对当前的复杂形势,要沉着应对,继续全力组织企业认真细致地做好境外上市的准备工作,一旦时机成熟,迅速启动上市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招商工作,将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调查、梳理、整理成册向外商推介,通过出卖、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资产,突破土地瓶颈制约。
(五)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要整合招商力量,形成市、区县、省级开发区专业招商队伍“三轴并转”的招商格局,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专业招商队伍为依托,运转高效的招商机制。要加强对招商人员的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政策、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培训,使招商人员熟练掌握全市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特点和招商政策,提高招商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健全项目跟踪落实机制,建立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投资环境建设。广泛开展政策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把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各项优惠措施介绍到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外商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外商工作和生活的良好环境,做到“亲商、安商、富商”,促进“以商引商”。
五、产业招商部门分工
(一)高新技术产业,由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牵头。
(二)先进制造业,由市经贸委牵头,有关行业协会参加。
(三)节能降耗和环保产业,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四)现代服务业。(1)服务外包业,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参加;(2)金融业,由市金融办牵头,市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等参加;(3)交通基础设施,由市交通局牵头;(4)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等参加;(5)旅游业,由市旅游局牵头;(6)零售批发业,由市经贸委、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7)研发中心建设,由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牵头;(8)文化产业,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广电总台(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参加;(9)教育卫生事业,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牵头。
(五)现代农业,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参加。
(六)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对外合作,由市国资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