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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8〕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我委制定了《200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等文件精神,2009年本市将在部分高校专科层次继续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有利于高校招生考试安全稳定开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
  二、试点内容
  试点院校开展专科层次招生,由试点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专业。
  三、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
  2009年度共有21所试点院校参加依法自主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编号

分组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1

A

上海建桥学院

300

含9名退役士兵计划

2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800

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3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850

含5名退役士兵计划

4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5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950

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6

B

上海杉达学院

30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7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95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8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84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9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5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10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60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11

C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1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2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102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3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95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4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40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5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6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950

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17

上海电机学院

170

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18

D组

上海商学院

320

含4名退役士兵计划

19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00

含2名退役士兵计划

20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800

含7名退役士兵计划

21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680

含7名退役士兵计划

 

共计

12370名

含招收退役士兵计划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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