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做好电子拨款实施的培训工作
电子拨款业务改变了原通过手工方式办理支付清算的做法,需要做好制度和业务的培训工作。市财政局、人行广州分行、代理银行应组织做好本系统内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新制度、新业务,为顺利实施电子拨款提供业务技能保障。
(四)做好电子拨款业务的监管和应急处理工作
实行电子拨款后,支付清算等业务主要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完成,市财政局应当高度重视电子拨款业务监管工作,确保支付清算的安全、准确。人行广州分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办理电子拨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清算的及时、准确。同时,市财政局、人行广州分行应研究建立电子拨款业务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子拨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和人行广州分行负责电子拨款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工作,研究确定电子拨款的发展方向和推广问题,协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研究解决与电子拨款有关的重大问题,并明确各联网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电子拨款的顺利实施。
(一)市财政局的工作职责
1.与人行广州分行研究制定电子拨款相关制度。
2.与人行广州分行研究制定各联网单位间的接口标准,并组织电子拨款系统接口软件开发等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3.组织各联网单位做好电子拨款系统准备工作,指导各联网单位开展电子拨款工作。
4.指导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开展电子拨款工作。
(二)人行广州分行的工作职责
1.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电子拨款相关制度。
2.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各联网单位间的接口标准,并组织电子拨款系统接口软件开发等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3.做好代理行清算工作。
4.与市财政局共同对代理银行的电子拨款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指导各区(县级市)中心支库开展电子拨款工作。
(三)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电子拨款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联网系统的网络安全和运行效率,保障转发数据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和传输安全。
2.确保电子拨款系统满足市财政局、人行广州分行和代理银行之间业务处理和信息传输的连续运行要求。
(四)代理银行的工作职责
1.配合做好财政电子拨款实施工作,做好财政电子拨款系统的相关软件开发、系统网络建设和使用工作,保证系统和网络达到规定的处理能力和传输能力。
2.做好组织相关人员对电子拨款业务实施的业务培训和电子拨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