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电子拨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电子拨款的具体程序
  1.直接支付程序: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以下简称支付分局)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将直接支付指令等电子数据信息发送直接支付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对电子数据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资金的汇划,并将资金汇划成功与否信息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发送支付分局。
  2.授权支付程序:支付分局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电子数据信息发送授权支付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对电子数据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代理银行各网点,向预算单位提供财政授权额度到账通知书。预算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电子拨款系统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令电子数据信息,同时向代理银行提交纸质财政授权支付通知书;代理银行根据纸质通知书对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检查、审核,审核结果信息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发送支付分局和预算单位,对通过审核的办理支付,并将支付成功与否信息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发送支付分局和预算单位。
  3.清算程序:支付分局向人行广州分行发送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等电子数据信息。人行广州分行根据纸质对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校验审核,审核结果信息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发送支付分局,并将审核通过的电子数据信息登记到人行广州分行的系统中。代理银行通过电子拨款系统,按规定将当日的成功支付业务生成清算电子数据信息发送人行广州分行,同时按规定开具纸质划款申请凭证和申请报表送人行广州分行;人行广州分行将收到的纸质申请资料与清算电子数据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清算,并将清算成功结果通过电子拨款系统发送市财政局和代理银行。
  电子拨款实施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退票退款业务、财政中止支付业务、授权支付额度冻结解冻业务、财政授权支付差错更正业务,均通过电子拨款系统采取电子化方式操作。
  纸质和电子数据信息并行期间,以纸质为依据,纸质与电子数据信息核对相符后,以电子数据信息进行后续处理。
  二、相关工作措施
  (一)加快财政电子拨款制度建设
  根据财政电子拨款业务的实际需要,市财政局和人行广州分行将尽快研究制定《广州市财政电子拨款业务管理办法》,为顺利推进财政电子拨款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快电子拨款系统建设
  为顺利建立电子拨款系统,市财政局、人行广州分行要在本系统内组织做好相关系统配置、运行环境等前期准备工作。相关信息系统应满足电子拨款系统所要求的处理能力、网络传输能力等。同时,代理银行应按规定做好相关网络系统建设工作,为保证财政电子拨款的安全、及时、准确提供技术保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