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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三)积极实施毕业生创业实践追踪调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凡创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必须有在校学生创业实践的典型和案例”的要求,各地各校要对毕业生创业实践情况进行系统追踪调研,检验学校开展创业教育的实效性,及时发掘总结创业成功人士和典型案例,并通过举办校友创业事迹报告会、创业成果展等形式,丰富学校创业教育教学手段和资源。

  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创业教育

  (十四)开展学生创业社会培训。要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和民间机构创办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学生创业社会培训。要继续与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合作开展 “创业、职业辅导进校园”公益培训工程。要充分利用无锡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网,探索建立“网上创业培训学院”,开设“无锡大中专学生创业信息交流窗”,组建由有关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参加的网上创业指导专家组,通过网络为学生解读创业优惠政策,向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专家预约和项目现场洽谈等服务。

  (十五)建设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和成果孵化基地。要积极整合利用创业教育社会资源,大力建设创业载体,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基地和成果孵化基地,建设高校、社区、企业间良性互动发展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要依托无锡高新技术、创意产业园区,围绕新一轮产业升级的核心目标,建设“无锡大中专学生创业园”,探索组建风险投资机构等社会服务中介组织,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扶持优秀的创业项目入园创业。要根据企事业单位或业主自愿的原则,在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中确定一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提供实训(见习)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现有公共实训基地的创业实训功能和作用,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导向性和示范性的创业实训项目,努力推出一批学生创业成果。

  七、切实加强对创业教育的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创业教育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全市大中专院校都要将创业教育作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创业教育的领导;要成立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处室,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创业教育的指导服务机构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完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体系、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优质的创业教育体系、便捷有效的创业服务体系、吸纳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的创业协作体系,形成完整、高效的学生创业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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