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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36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市教育局  2008年12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业行动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业创新人才,现就推进全市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创业教育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需要。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最为稀缺的社会资源。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对各级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大中专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利于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有利于形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直接驱动力。各地各校要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无锡率先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高度,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不断探索和构建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

  (二)创业教育是应对多变的就业环境和激烈的竞争挑战的必然要求。创业教育是世界发达国家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的日益加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得日趋严峻,人才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越来越多的学生要从求职者转变为职业岗位创造者。各地各校要强化“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理念,引导更多的学生把自主创业作为实现人生理想、实现自身价值的优先选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成就事业。

  (三)创业教育是培养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自主创业是人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创业的过程既是自我锤炼的过程,也是人的社会价值实现的过程。对大中专学生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可以提升他们的自主创业能力,为他们今后成功创业打下坚实基础。各地各校必须以提高学生自主创业能力为核心,制定工作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有效地开展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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