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自主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潮府〔2008〕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潮州市自主创新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粤府[2008]72号)精神,着力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潮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主创新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加快发展,建设创新型潮州的重要支撑,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产业技术为重点、以环境为基础、以体制为保障的自主创新新路子,加快我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大做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行动准则
(一)坚持创新为先。坚持把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举措作为推动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和动力,注重原始创新,加强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探索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坚持系统推进。以建设创新型潮州为目标,加强整体规划,注重自主创新行动的协调配套,系统地实施各项行动计划,促进创新要素的聚集和互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创新型潮州的建设。
(三)坚持重点突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在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在具有相对优势的关键技术领域上取得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坚持支撑引领。牢固树立科技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依靠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特色产业国际竞争力,解决重大民生科技问题,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