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查三鹿婴幼儿奶粉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9月12日,《华商报》A版披露了题为《175万袋三鹿婴幼儿奶粉被污染》的报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净化消费环境,确保全省婴幼儿身体健康,省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流通领域三鹿奶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这次专项检查,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认真进行清查。
二、对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一经发现,要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及时送检,在检查中发现其他涉嫌质量不合格奶粉,一并依法清查。
三、各级12315机构要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凡涉及要求退货、赔偿等有关问题,待上级明确后妥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