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千家零售超市百家批发市场扩大卖难果蔬销售活动”的通知
(陕商发〔2008〕703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期间蔬菜、水果市场供应,满足广大群众消费需求,缓解产区果蔬卖难压力,根据商务部有关要求,定于2009年1月1日至2月15日开展“千家零售超市百家批发市场扩大卖难果蔬销售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在传统的果蔬消费旺季(元旦、春节)开展“千家零售超市百家批发市场扩大卖难果蔬销售活动”,就是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果蔬市场供应,加强产销衔接,满足居民节日消费需求,扩大节日消费,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同时,进一步解决我省以苹果等果蔬为主的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缓解主产区卖难压力。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二、做好组织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果蔬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具体承担“千家零售超市百家批发市场扩大卖难果蔬销售活动”任务,具体要求是:西安市选择5-10家零售超市和2家批发市场,其它设区市(区)选择3-5家零售超市和1家批发市场。活动内容如下:
(一)设立专区专柜。安排专门区域或场所,设立果蔬菜销售专柜或专区。
(二)加大推介力度。采取加强导购、免费咨询、张贴海报等方式,做好果蔬宣传推介工作,提高果蔬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举办特卖专场。结合“新春年货购物节”等活动,会同主产区相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名特优新果蔬迎新春特卖专场活动,促进果蔬销售。
(四)降低经营成本。采取减免入场、摊位费等措施,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卖难果蔬流通和销售。
三、严格要求
(一)加强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确保质量安全。要认真落实市场准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上市销售果蔬质量安全。
(三)规范促销行为。要加强对促销行为的规范,兼顾和维护好农户、经销商、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