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文[2008]207号)
各市、州建委、武汉市交委、有关城市交通局: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549号)转发给你们,另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主题,兑现承诺
今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人性化街道”。我省参加全国无车日活动承诺的武汉、襄樊、黄石、荆州、仙桃、鄂州、随州、松滋8个城市,要广泛动员,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健康出行的认识,引导市民尽可能选用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或公交车出行方式,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各级政府及公众中形成共识。9月22日要制定本地区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突出城市特色,划定一个或几个有影响的区域(道路)作为无小汽车区,在此区域内,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对小汽车使用进行管制,以确保无车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根据建设部通知要求,省建设厅决定成立以厅长杨晓波为主任,省建设厅副厅长张学锋和各承诺开展此项活动的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成员的湖北省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此项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承诺城市要相应成立本地区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委员会和具体办事机构,全面负责本地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尚未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设市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具体参与办法参阅“2008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网页,决定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城市请与省建设厅城建处取得联系,以便协调有关事宜。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省建设厅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组织工作专班对各承诺城市进行巡查,并加强对各承诺城市在开展活动期间的指导、跟踪,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地活动组织委员会也要成立督导组,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使此项活动取得实效。